本报讯(记者 任笑元)昨天,南京市有关部门通过“南京发布”对外公布了《关于调整我市企事业单位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》,宣布即日起南京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销售商品住房。
通知指出,近期,在南京市部分楼盘上市销售过程中,出现了企业参与购房增多的情况,引起社会关注,南京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高度重视,对该情况进行了监测分析研究。市房地产市场综合执法办公室经认真研究,并报请市政府同意,下发通知,要求自即日起,在全市范围内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销售商品住房。根据通知,南京购房新政自2018年8月13日19:00后开始执行,对采取摇号方式销售的楼盘,以房产部门购房资格核验时间为准,对非摇号方式销售的楼盘,以认购协议签订时间为准;限制购房对象为所有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机构,涵盖本市和外地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机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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